近期深交所和上交所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引起了一众小伙伴的关注。数据显示,目前在两市上市交易的基金达到700余只(按具有独立代码的基金算),也就是意味着,这一新规一旦执行,对基民手中的上市基金可能构成影响,喜欢买场内基金的投资者要看清楚了。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完善小规模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安排,其中核心点是规模低于5000万份的分级基金、以及持有人户数低于1000人的除分级基金外的其他基金,或将触发终止上市条款。因此,投资者需要清楚新规的变化,注意迷你上市基金的投资风险。
根据两大交易所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最大变化是“终止上市”的程序更为细化,要求更为严格,重点规范了两类或触发“终止上市”程序的基金,一是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持有人合计少于1000人或者规模合计低于5000万份,且在1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二是除分级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持有人少于1000人,且在6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另外,还设置了基金终止上市观察期。
所谓上市基金,是指可以上市交易的基金,其中包括LOF、ETF、分级等基金。根据Wind统计,目前约有708只上市基金(独立交易代码),数量可谓众多,新规执行后不少基金将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