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犁团队最新解读家庭负债:借钱消费和量入为出并不矛盾

2021年9月26日06:13:57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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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甘犁 路晓蒙(西南财经大学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

甘犁

中国的传统文化不鼓励寅吃卯粮,自然也不提倡借钱消费。长期以来,受传统文化和相对不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影响,中国一直是一个低负债国家,中国家庭一直是低负债家庭。但自2007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家庭部门信贷增长迅速,2007年至2020年住户部门贷款总额年均增速高达21.4%,占GDP比重的年均增速也达9.5%,远超新兴市场国家(增速为5.7%)。按此增速推算,预计2023年中国家庭部门的信贷总额占GDP的比重便超过全球所有的主流国家,成为世界之最。虽然家庭部门信贷的快速增长主要源于房贷增长,但近些年来短期消费贷的增长也不容忽视。2013年到2020年,中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年均增速高达21.2%,但家庭部门短期消费贷的增速也达18.7%。

关于中国家庭负债情况,学术界拥有许多不同的观点,但更多的是从宏观层面进行分析,对微观层面的分析相对缺乏,且针对家庭合理的信贷水平的问题也缺乏探讨。我们则从微观层面进行分析,并认为家庭合理使用消费信贷进行消费的关键是量入为出。

借钱消费和量入为出并不矛盾。人的消费能力,实际上能消费多少一定要量入为出,即依据收入的多少来决定支出的多少。但不能仅仅依据当期的收入决定当期的支出,理性的家庭需要对一生中的消费进行平滑,借钱消费就成为非常有价值的一个工具。在金融市场相对发达的今天,量入为出的基本理念可以延伸至多期甚至整个生命周期,也就是说量入为出中的“出”可以是整个生命周期的消费,而“入”则是整个生命周期的收入、资产增值和风险。在一生中,出现一段时间借钱消费而另一段时间归还,是正常合理的。借钱消费与量入为出并不矛盾。

但是,合理的借贷消费也同时意味着不能过度消费。我们在考虑“量入”时,不仅要基于现在的收入,也要同时考虑未来收入的增长以及波动性。消费信贷利率反映了家庭在现期和未来现金使用的成本,往往也能够对家庭的借贷行为产生影响。在我们的研究中,给定15%的年消费贷款利率,在没有房贷、车贷支出下,一个家庭合理的有息消费信贷不应该超过其收入的三分之一,因此家庭能够承受的累积负债并不高。但消费贷款的利率会显著影响家庭的消费信贷行为,其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家庭的消费信贷参与率便提高1.1个百分点。

购房是一个家庭最重要的经济决策之一。房屋需要大额首付支出,其还贷支出也是刚性的。但住房有升值的可能性,我们也考虑终期时家庭可实现与房价相抵的累积信贷水平。但是在年轻时,家庭需要为购置房屋做必要的储蓄,在购置房屋时不得不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因此,在购置前的提前储蓄和还款期的“月供”支出都会导致家庭消费信贷的缩减。具体而言,如果一个家庭购置的住房是其收入的10倍,首付支出是房屋总价的30%,那么购房这一决策会使家庭选择消费信贷的可能性提高28.5%,使家庭的消费信贷收入比提高1.3%。

家庭也会面临一些刚性支出,这些支出因其数额巨大,又对流动性有较高的要求,使得家庭在考虑量入为出的借贷时不得不综合考虑。其一是家庭的教育支出,其刚性体现在家庭一旦选择在教育中投入,便在数年内持续、足额地支付教育费用。对于有小孩教育支出、高等教育支出的家庭,家庭参与消费信贷的比例会分别提高10.4和31.0个百分点,家庭的消费信贷收入比会分别提高8.8和20.7个百分点。其二是家庭的医疗支出,其刚性体现在随着年龄的增大,医疗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也越高,在老年家庭中,医疗支出占到了近三分之一。医疗支出对于家庭债务累积影响很大,不同城市的家庭在面临医疗支出时,合理的消费信贷收入比会有不同程度的缩减。总体来讲,医疗支出会导致家庭消费信贷参与率提高41.7个百分点,消费信贷收入比提高30.0个百分点。

结合实际的微观数据来看,我国家庭部门整体的负债目前尚较为合理。各工作类型家庭的平均负债收入比均不到60%,其中,个体户和私企家庭的负债收入比较高,分别为54.0%和40.6%,工作在国企或事业单位和外企的家庭的负债收入比较低,分别为26.3%和20.1%。但同时也观察到,医疗支出对家庭的负债深化影响较大,尤其是对于个体户的家庭,医疗支出会导致家庭负债收入比提高逾10个百分点。这也说明,现实中家庭有医疗支出压力时更容易导致负债的增加,债务水平相对较高。反观收入稳定和增长稳健的在国企或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工作的家庭,尽管家庭具备较强的预期偿债能力,但实际中并没有进行高额的负债以提高消费,这也是现实中,优质信贷群体没有充分利用信贷资源的问题。两者加之,可以判断,中国家庭部门负债状况整体稳定可控,但仍存在结构性错配的问题,低收入群体高额举债风险膨胀,高收入群体借贷不充分。

综上,我们认为,借钱消费和量入为出并不矛盾,核心在于如何合理的使用消费信贷。金融市场的用户群体存在很强的异质性,针对不同类型的用户需要精准识别,政府和企业也应当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引导。但要纠正低收入群体高额举债的行为,单纯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信贷资格审查和限制负债额度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当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避免家庭因教育、医疗开支举债过高;对于高收入群体借贷不充分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过去几年房屋类资产投资收益较高,另一方面可能是国内现有消费品不能完全满足其需求。随着“房住不炒”政策的实施,以及双循环下国内消费品的品质升级,高收入群体或许能更合理的使用消费信贷平滑其消费。

(更详细的分析请参见报告《中国消费信贷健康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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