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刘志强)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2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5月22日和6月1日,交通运输部先后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大部分意见建议对两个文件内容均表示认可,并给予积极评价。
对《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共收到各方面反馈意见780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希望政策能够尽早出台。780件意见中有767件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表示支持,认为征求意见稿充分体现了政府鼓励创新、规范管理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态度。也有13件持不同意见。第二个方面的意见集中于就相关管理措施提出具体建议,主要是信息安全、政策落地、服务标准、线上线下管理的要求等。第三个方面是对个别文字提出修改的意见。
《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共收到意见94件,经过拆分归集,共梳理出194条具体建议。其中大部分意见对文件内容表示认可,认为文件提出的加强租赁车辆管理、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制度、提升企业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以及完善停车、站点设施等政策措施,对于提升汽车租赁服务质量、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具有重要作用。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主要集中在适用范围、租赁车辆性质、交通违法处置和诈骗问题等。
吴春耕表示,征求意见结束后,交通运输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梳理和充分吸纳,对两个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正在启动办文报批程序。下一步将积极推动两个指导意见尽快出台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