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声日前报道,安徽省阜阳市律师协会下发通报,称因购房资金紧张向全市律所无息借款,各律所需按分配的额度在规定时间内打款。整份通报语气强硬、不容商量,不像借款,倒像是下达任务、强行摊派。
律师协会本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经过改革,阜阳律协也与行政部门彻底脱钩并实行自治,但为何面对律所却依然如此霸气?实际上,这并非孤例。自2015年中办、国办联合下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来,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改革虽卓有成效,但乱象也时有发生。
比如,有的行业协会在脱钩之后依然打着部委的名义组织活动、收取各种名目的赞助费和保证金;有的行业协会貌似脱钩,但和政府部门依然藕断丝连,甚至为了谋利,不惜联手复活已经被国务院取消的资格认定;有的行业协会脱钩之后,还依仗政府下放的部分职能,对会员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予取予求。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大多数行业协会创立伊始即与政府关系紧密,当了多年的“二政府”,一旦突然脱钩,无论是思维上还是行为上,都难以摆脱固有的行政惯性;另一方面,有些行业协会此前靠行政经费,吃穿不愁,但脱钩之后由于自身建设能力不足,财务管理不透明,如何生存都成了问题,于是一些拿不上桌面的敛财手段又沉渣泛起;此外,行业协会脱钩之后承接的部分政府下放职能因为缺少监管,给部分协会借权生财留下了空子。
阜阳律协借款事件经媒体监督已告暂停,但类似案例提醒,避免长期以来政社不分、权责不明,改变行业协会“二政府”、“红顶中介”的扭曲角色,绝非一句“脱钩”那么简单。脱钩之后,行业协会如何维持生存?公信力从何而来?政府下放的职能谁来监管?这既需要行业协会在改革过程中不断探索,也需要在改革的路径设计上目光长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要建立符合现代社会治理要求的行业协会组织,“脱钩”仅仅是第一步。(撰写:王磊)